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5-8-1      点击人次:330

  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设研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升设研所科研工作水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本公开招聘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供热交通现网优化,自动化控制等新技术研究应用;公用事业各行业的科研攻关,技术咨询,检测,服务燃气气值及燃气器具质量检验,检测企事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以及节水器具质量检测,公用事业科技发展方向水平的调研,预测,科技信息的收集,检索,联网。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水处理技术研发岗、水处理与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研发岗、网络和物联网建设与运维岗
 
  1、水处理技术研发岗的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水处理领域科研项目和技术开发项目的申请立项、组织实施及核心技术研发,推动自研科技成果和产品的市场转化。
 
  2、水处理与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研发岗的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水处理与水环境治理领域实用技术、新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参与科研保障工作。
 
  3、网络和物联网建设与运维岗的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网络和物联网规划与建设、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网络运维与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网络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一)水处理技术研发岗1人:30周岁及以下;应届博士毕业生;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二)水处理与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研发岗1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毕业生;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三)网络和物联网建设与运维岗2人:3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毕业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相关专业(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四)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按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计算,不含7月31日),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地和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五)《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其他基本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2、曾犯罪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因违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被解聘的人员。
 
  8、在公务员及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与天津水务集团系统内各单位在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11、被聘用后涉及回避情形的人员,具体详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12、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25年8月1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水务集团网站()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9:00至8月15日 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除水处理技术研发岗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除水处理技术研发岗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人员范围:报名水处理与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研发岗、网络和物联网建设与运维岗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25年9月6日9:00-11: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9月4日9:00至2025年9月6日9:00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4、测评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一位)
 
  6、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6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7、2025年9月17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电话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陆笔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报名水处理技术研发岗、水处理与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研发岗、网络和物联网建设与运维岗的考生
 
  2、结构化面试
 
  (1)时间:2025年9月27日
 
  (2)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
 
  (4)测评内容:
 
  水处理与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研发岗、网络和物联网建设与运维岗: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水处理技术研发岗: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综合能力。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
 
  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一位。
 
  (6)水处理技术研发岗加试情况:因水处理技术研发岗仅设面试,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况,则现场增加试题,考察成绩相同人员的专业综合能力。
 
  3、发布的时间、方式:结构化面谈结束后,当场发布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的核算
 
  水处理技术研发岗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岗位:合成总成绩时需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进行合成。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
 
  2025年9月3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以下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及后续递补顺序: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有考试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情形,按面试分数、笔试分数的优先次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优(即总成绩分数相同者,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取高分者;面试分数相同时,按笔试分数高低排序,取高分者),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递补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递补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递补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7373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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